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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 发布时间:2008-8-15 10:16:50 浏览次数:
根据云南省境外罂粟替代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云南省境外罂粟替代种植面积核查结果进行公示的通知》云替办﹝2008﹞22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州企业云南龙川江生物开发有限公司,2007年—2008年度在缅甸从事罂粟替代种植项目,种植的红薯、木薯面积公示如下: 经云南省境外罂粟替代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昆明秘鼎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组织专家综合运用遥感、GPS及野外测量技术勘测,确认种植的红薯、木薯面积为2853.45亩。 公示时间为:2008年8月15日至2008年8月21日24时止,共计五个工作日。 有不同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楚雄州商务局投资管理科反映。联系电话:3118121,13330561712。 楚雄州商务局 二00八年八月十五日 上一篇: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餐饮业有关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楚雄州商务局关于下达2008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 农家店指标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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